1、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自觉接受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招生录取期间监督、举报电话:0564-3712103。
2、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地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必须属实。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2016年4月6日
答案来源于:2016年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试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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