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仔细阅读户口迁移须知,如确需迁移户口者,可持录取通知书、户口册等材料到当地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2、“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填写“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389号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3、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身份证号码等项目,并查看是否加盖了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印迹必须清晰);
4、请用铅笔将血型、身高、专业、班级、学号标注在迁移证的右上方;
5、将迁移证妥善保管好(勿折),并予报到时汇同以下材料交至学院高新校区保卫科: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A4纸),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一张一寸白底彩照,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年级、班级、学号;
6、选择将户口留在原籍的新生,须在报到时将身份证复印件(1份,A4)交到学院高新校区保卫科。
2016年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专升本办理户籍迁移的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