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考单招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
2.单考单招专业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3.免试录取: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等职业教育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审核办法、手续及录取备案时间等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4.二志愿录取办法:
2016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