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普通高中生可以使用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如考生不认同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参加文化基础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普通高中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成绩计入总分。
(2)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对口类考生须参加文化基础考试,其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代替职业技能成绩。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跨专业类报考或无相应对口专业成绩,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
(3)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等职业教育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审核办法、手续及录取备案时间等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4)我院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同样有效。
2016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