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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地点

2016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方案考试地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4 18:50: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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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地点

联考单招:

序号专业名称联考主办院校专业代码备注1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邢台职业技术学院540301 2工程造价专业邢台职业技术学院540502 3机械设计制造类(含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专业)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5601 4自动化类(含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5603 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560702 6物联网应用技术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610119 7计算机类(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6102 8会计专业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630302 9市场营销类(含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6307 10电子商务专业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630801 11物流管理专业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630903 12旅游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6401 13艺术设计类(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河北艺术职业学院6501 14学前教育专业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670102K

具体考点、考场见联考主办院校所发准考证。

单考单招:

生物质能应用技术专业、小学教育专业考试地点:

河北省定州市北门街冀中职业学院北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 2017-05-22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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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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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地点
2.考试地点联考单招:序号专业名称联考主办院校专业代码备注1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邢台职业技术学院5403012工程造价专业邢台职业技术学院5405023机械设计制造类(含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专业)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56014自动化类(含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5603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560(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命题
(一)命题1.联考专业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其专业由公办单招院校联盟联合命题,统一考试。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联合命题,在各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考试组织:制定《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
(二)时间安排4月17日9时至17时,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体检信息和成绩信息。4月18日至20日12时,一志愿拟录取。4月20日12时前,联考单招院校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拟录院校,但不含专业),单考单招院校调整专业计划并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拟录取院校和专业);4月20日14时至21日8时,省教育考试院匹配处理;4月21日9时至22日8(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的发放
(四)准考证的发放(1)参加联考专业的考生按照联考专业主考院校规定执行。(2)考生领取准考证需携带身份证、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交费收据、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意事项:1、考生请慎重填报专业,通过单招录取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习。2、(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刀枪街3号邮政编码:073000联系电话:0312-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刀枪街3号邮政编码:073000联系电话:0312-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刀枪街3号邮政编码:073000联系电话:0312-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刀枪街3号邮政编码:073000联系电话:0312-(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评卷
3.评卷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七、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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