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校资助工作开展良好,进展顺利。
根据《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出发,对资助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张润喜校长为组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并下设了以学生处处长朱剑锋为主任的资助工作办公室,制定职责并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2、组织学习、强化宣传,让资助政策深入人心。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好事,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保证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我们通过召开系主任会议,主要班团干部会议,印发政策解答,分发给每班每人,保证了国家资助政策人人知晓。目前,奖助学金资助政策深入人心,每位学生都能对政策吃透理解。
3、规范工作,做到资助资金专款专用,档案资料完善齐全。
资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影响大。为了规范工作,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国家助学金专账核算。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执行,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得到规范管理。做到了资助资金到账与发放凭证相一致;受助学生花名与发放签名相一致;受助学生发放表与办理银行储蓄卡凭证相一致。
4、公开程序、阳光操作、严格落实资助责任追究制。
资助政策是一项惠民工程,为了把好事办好,我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在制定职责的基础上,制订了各项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并在评审过程中由学校纪检委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在资助办公室设置了举报投诉电话,电话为3127119、3127005。对公示中师生有异议的,我们在接到异议材料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提请复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弄虚作假的现象,我们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16年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的情况报告公开程序、阳光操作、严格落实资助责任追究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