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自动放弃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前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校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六)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2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备录考生名单,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公示,并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6年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