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单独录取。2016年博士招生的初试成绩只是确定考生是否进入复试的条件,初试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能否录取由复试的综合评价结果决定。
2.若录取考生的体格检查或调档政审不合格,按照合格考生的录取成绩进行递补。
3.报考类别(含非定向、定向、委培)以考生的网报确认信息为准,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由考生在复试阶段向报考导师及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学院在录取前更改。
4.每位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一般为1名,特殊情况可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生1名,但总数不超过2名。
5.拟录取的应届硕士生,档案必须在入学时转入我校,拟录取的非应届硕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档案必须在5月末转入我校。
6.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和1-2名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由二级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和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当有拟录取的考生不能正常录取时,由候补拟录取的考生依次递补。网上公示无异议,方可录取。
2016年江西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