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条外语语种:英语。
第三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第四条学院录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提供的考生档案,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20%的比例阅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计划允许情况下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第五条专业安排: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尽量安排在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学习。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六条录取成绩: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七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八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九条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学院设有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十一条联系电话:0791-85772168(传真)、85772158、85151888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jxhlxy.***
招就处邮箱:jxhlxy@***
答案来源于:2016年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