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分申请时间:2月22—26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查分申请要求:考生须向招生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具体要求以招生单位公告为准!)。
3.查分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
4.查分方式:⑴统考科目由各招生单位汇总申请查分考生名单后上报我院,由我院对网上评卷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查;⑵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由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有关人员会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进行答卷复查。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5.查分反馈:查分结束后,由招生单位于3月1日向申请查分的考生进行反馈。
特此公告。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2月15日
2016年江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分反馈:查分结束后,由招生单位于3月1日向申请查分的考生进行反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