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录取、报到和注册
(1)根据考生的成绩情况划定低录取控制线。
(2)参加“三定向”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以志愿申请参加学校普通单独招生考试的录取,申请时间必须在考试前。在“三定向”录取和单报普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之后,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各县(市、区)培养计划数,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低不能低于划定的低录取控制线。如遇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语文、数学、综合技能单科成绩为序从高到低录取。
(4)3月21日在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5)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未能录取,则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录取。
(6)考生拟录取后,县(市、区)国土资源、定向生、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三方共同协订《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协议书》,县(市、区)编办、人社局为鉴署单位。
(7)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入学后,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校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3.重要提示
定向生参加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6年江西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考招生方案基本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