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招生院校必须合理确定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和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为确保录取新生的质量,各校应保持适当的淘汰率。
高职单招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各校的单招计划和单招专业,不得违规突破。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1.3月21日,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21日起,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3.拟录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录院校办理录取确认(确认后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高职单招录取。
4.3月28-29日,招生院校持考生成绩库、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
5.3月31日,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2016年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报名时间:2月29日-3月6日,考试时间3月12日)优惠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