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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则

2016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7-05-19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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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南洋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和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公司共同举办。学院依托百年交大的办学经验和强大的师资力量,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发展,面向人人,人人出彩”的办学理念,向社会输送了大批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条 学院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点在嘉兴市塘汇路839号,目前学院正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建校址,新校区占地58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建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设有8大实训基地,19个实训中心,134个实训室,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五条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40名,共设两个专业,具体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文科)招生计划(理科)学制(年)会计5153工程造价5153合计1030

第六条 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定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第七条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

有意愿报考的学生可于2016年3月15日8:00—3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招生网(http://zsw.***),根据网站“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书面材料递交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递交或个人递交,务必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于2016年3月2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嘉兴市塘汇路839号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邮编314003),电话:0573-8230218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报名表: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2)承诺书:登录学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并由考生本人签名(原件)。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4)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5)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6)高考体检表复印件一份(入学报到时须提供原件)。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蓝底)。

所有报名信息以书面提交的材料为准。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3.资格审查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才能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4.现场信息确认

2016年4月2日9:00—17:00,初审通过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身份证等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经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地点:嘉兴市塘汇路839号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学院东行政楼108室)。

5.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110元/人。在现场确认时现金缴费。

第八条 考试与评分、考试形式及测试方式

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16年4月3日9:00-15:00。

2.测试内容及分值:根据各专业的职业能力要求制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主要包括: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人文与心理素质、气质兴趣与形象、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相关能力、素质特长(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总分100分。

3.测试考官:由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成立考评组,每个考评组由七位考评人员(设组长一名)组成。为保证综合素质测试的公平性,原则上各专业设一个考核组,若考生所报考专业人数较多,根据需要可以设多个考核组。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时间、顺序、组别等通过抽签决定。

评委按照各专业测试办法给考生现场打分,七位评委的给分中去掉一个高分、一个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终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测试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

第九条 入围办法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报考情况,由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确定入围名单。根据入围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划定入围分数线,入围分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算形成。凡入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信息,在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必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2.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院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条 录取规则

  ??????????? 2017-05-19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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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书面材料递交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递交或个人递交,务必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于2016年3月2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嘉兴市塘汇路839号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邮编314003),电话:0573-8230218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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