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80%+听音模唱成绩×20%。
2.舞蹈编导专业:专业成绩=剧目展示成绩×80%+基本功测试成绩×20%。
学校采取现场评委评分和考后专家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现场评分占30%、专家复评占70%的比例综合计算得出终成绩。
2016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艺术音乐舞蹈类专业省外招生计分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