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在自主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教代会代表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58269608。
3.初中及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同时,相关情况将上报市教育局。
4.对在自主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如果苏州市或张家港市对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2016年5月23日
2016年江苏省张家港职业教育中心校五年一贯制体育艺术等特长招生自主招生计划(五年一贯制)及收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