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到基层锻炼,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年龄: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9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选聘对象主要着眼于姜堰经济发展的需要,重点为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经济贸易、金融等专业人才。
2016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选聘党政青年人才选聘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