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每个A加20分,每个 加10分;
2.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和特长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10-20分;
以上加分情况,考生必须在来校考试报到时提供有关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加分不需证明),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2016年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预计底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