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的招生政策,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对普通类进档考生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对所填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对符合各省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4.艺术类(美术)专业根据各省录取原则,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低控制线的考生,以投档分择优录取;对没有省艺术类(美术)统考的省份,则承认考生在其他高校取得的专业加试成绩。
2016年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考统招招生章程外省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