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院。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则向学校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苏教招〔2003〕4号文件精神,新生可将户口迁至学院,也可根据本人自愿,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5.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6年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考统招招生章程江苏省新生入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