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有关中学要加强对保送生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做到程序规范、管理严格、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推荐不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中学须将拟推荐保送生人选的所在班级、获奖项目等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两周,公示的有关信息须保留至2016年8月底。中学须向有关高校寄送《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附3-1)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同时,将《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3-2)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南京外国语学校须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保送生推荐办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推荐办法选拔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两周,公示的有关信息须保留至2016年8月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于2016年4月10日前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2016年江苏省教育厅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管理推荐与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