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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2016年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06:17:00 解决时间:2018-03-2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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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2016年起,省内少数试点院校可采取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的办法,开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附件2),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民政部门共同审核。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暂不作统一规定,录取要求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试点院校名单详见附件1。

  ??????????? 2018-03-2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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