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同时可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通过网络确认1个院校志愿后,注册即完成。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取信息一律无效。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面向普高学生注册入学的院校须在每轮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名单;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的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取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