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总计划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地安排好专业计划。院校的专业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统一对社会公布,其中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计划须按照单独编班培养的原则单独制定,并注明对口招生专业科目组要求。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未完成的计划,只能转为面向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计划,不得转为高职院校统招批次的计划;高职院校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一律不得转为注册入学计划。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未完成的计划及体育、艺术类高职院校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均可转为面向普高考生注册入学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