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录取名单以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各单位也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公开,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三)公示期内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受考生的投诉。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按期妥善处理投诉,并将处理结果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与争议解决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