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录取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并接受申诉,联系电话:0516-83403528,邮箱:jiwei@***.cn。
3.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监督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