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如对本人初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月16日至2月19日下午5点前向招生单位(联系电话:0516—83403083)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司[2008]17号文中相关规定,复查试卷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对考生试卷进行复查,仅核实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况,考生本人不接触试卷。自命题科目复查结果在复查日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得到反馈结果后公布。
江苏师范大学成绩复核申请表.doc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硕士招生初试成绩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