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培养单位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组成,有直系亲属报考的导师除外,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名单由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培养单位将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复试专家小组名单一起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