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单位依据《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招生简章》的有关要求,根据初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和复试人数1:2的比例决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选。
(2)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因提供不实信息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不能录取者,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复试人选的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