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总成绩的计算: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体上尊重学生的志愿,但招生工作小组有权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和学生的面试情况,对考生申报的研究方向进行一定程度的调剂。
3.建议录取名单的确定。按照录取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情况,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并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上网公示。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8日
2016年江苏理工学院环境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