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2016年国家一区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在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且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类专业和环化类相近专业的考生申请调剂,并经研究生处同意。
(3)满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总分不得低于18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不得低于25分,单科满分150分的科目不得低于39分申请调剂,并经研究生处同意。
(二)结合调剂生源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2),部分专业领域可根据调剂生源和招生人数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差额比例。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016年江苏理工学院环境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