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填写《2016年高职单招政策加分申请表》(见附件9)对应材料复印件,在2016年1月28日前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就业处。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备注:学测等级加分由省考试院统一提供数据,不需要考生另外提供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国家政策性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在4月16-17日参加综合素养测试时,须将相关原件交至招就处复核。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6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学业水平测试选取*好的4科成绩,按照A为15分,B为10分,C为5分折合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