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的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文化联考成绩、学测成绩依次排序(艺术类考生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联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和艺术类专业。
(2)政策加分:
①国家政策性加分: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②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③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十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八级及以上的加8分。
④有棋类、美术、舞蹈等才艺特长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特长的考生,录取时酌情加5-10分。
⑤学业水平测试选取好的4科成绩,按照A为15分,B为10分,C为5分折合加分。
有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填写《2016年高职单招政策加分申请表》(见附件9)对应材料复印件,在2016年1月28日前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就业处。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备注:学测等级加分由省考试院统一提供数据,不需要考生另外提供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国家政策性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在4月16-17日参加综合素养测试时,须将相关原件交至招就处复核。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申请文化联考免考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考生录取原则预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按特长生办法预录取。
2016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文化联考免考考生的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