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相同,则以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考生入校后有三次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时间分别在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以及第三学期末。
3.科类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答案来源于:2016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以外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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