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入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我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奖学金:对各科高考录取分数超过省内公办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设有10000——20000元/人的海事教育发展基金优秀奖学金、录取我校的文理科前50名、艺术类前5名考生设有3000元/人海事教育发展基金特别奖学金,各类新生奖学金不兼得。
2016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以外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