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第1、6类考生:需于4月1日前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公章。原件在新生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2016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获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经我校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