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工作。
(二)严禁校内各部门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三)若国家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四)本实施办法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江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