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评估,改制为普通本科学院。2013年首次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名义正式招生,招生代码1131。学生完成全部学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我校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我校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专业,招生代码1121。我校为办学主体,负责新生的录取工作,承担日常教学、学生管理任务。学生完成全部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毕业文凭(注明“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2016年,我校在省内增设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其中音乐学、美术学两个艺术类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招生代码为1623,录取批次分别为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第2小批(声乐)和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第2小批(美术)。(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2016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招生为何有三个招生代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