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乡村学校指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符合培养院校规定条件的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各县(市、区)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定向师范生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具体要求及细则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2016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招生何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