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于4月5日下午18时之前在学院网站网上缴纳测试费100元,逾期未缴纳费用者,视为自愿放弃,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测试费。
无网上银行支付条件的考生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将测试费汇至学院账户(开户名:酒泉职业技术学院,账号:,开户行:建行酒泉营业室)汇款时必须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4月5日下午18时,逾期未到账者,视为自愿放弃。
2016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缴纳测试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