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测试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于4月5日下午18时之前在学院网站网上缴纳测试费100元,逾期未缴纳费用者,视为自愿放弃,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测试费。
无网上银行支付条件的考生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将测试费汇至学院账户(开户名:酒泉职业技术学院,账号:,开户行:建行酒泉营业室)汇款时必须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4月5日下午18时,逾期未到账者,视为自愿放弃。
2.考生在缴纳测试费后,自主登录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打印准考证。
3.现场核验
考生登录网站自主打印《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毕业学校签注意见并盖章后于4月8日在所在考点现场上交工作人员,同时提交会考成绩单(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会考成绩单或无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2016年全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外,其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获奖证书为市级或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市级以下获奖证书不需提供)等材料。
2016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缴费、领证及核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