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江南大学“至德教育基金”爱心助学金评选助学金的评定组织

2016年关于做好江南大学“至德教育基金”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助学金的评定组织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0 22:21:00 解决时间:2018-09-18 21:50

满意答案

(三)助学金的评定组织:

1、各学院要按照《江南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4]24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果公示,学院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通过学工服务系统完成。学生网申时间为11月18日--11月20日,共3天。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7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9-18 21:50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江南大学“至德教育基金”爱心助学金评选助学金的评定组织
(三)助学金的评定组织:1、各学院要按照《江南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4]24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果公示,学院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通过学工服务系统完成。学生网申时间为11月18日--11月20日,共3天。学生工作处2016年11月17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江南大学“至德教育基金”爱心助学金评选评选条件
(二)评选条件:1、学校在籍在读本科学生;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团结友爱,无违法违纪;3、学校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4、自立自强、励志好学,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江南大学“至德教育基金”爱心助学金评选资助名额及标准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共资助24名学生,每生一次性发放人民币1000元。学院名额分配理学院6名法学院6名人文学院6名外国语学院6名总计24名(阅读详细内容)
2015-2016年江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校内各项资助评定评定要求
一、评定要求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各学院要按照《江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江大校办[2016]30号)文件精神,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制定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学院需在评审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求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2、校内助学金、定期困难补助、学费减免评定各学院要按照《江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评定评定条件
三、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新生无成绩要求,老生要求上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4、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节俭,是本年度被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江南大学“电装助学金”评定老生续评
四、老生续评:上一年度的受资助学生,合格者可继续享受资助。若该助学金申请人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成绩不合格、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生活消费不节俭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可取消其继续取得助学金的资格,空缺名额原则上在同年级同专业的贫困学生中替补。上一年度的受资助学生,合格者可继续享受资助。若该助学金申请人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阅读详细内容)
2015-2016年江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校内各项资助评定评选时间及材料要求
三、评选时间及材料要求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如有修改,须报备学生工作处。各项资助的学生申请在9月30日前完成,学院初评在10月14日前完成。(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江南大学“电装助学金”评定评定安排
五、评定安排:1、各学院要按照《江南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4]24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果公示,学院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通过学工服务系统完成。学生网申时间为11月18日--11月20日,共3天。附件:《2016年江南大学“电装助学金”老生续助待评名单汇总(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