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初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学科或研究方向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委员(也可外聘专家)组成,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考生需提供报考材料的PPT,模版详见附件一),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二)综合考核
1.按招生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的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
(1)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为二门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1(三选一):
① 线性系统理论;
② 人工智能;
③ 固体物理(含半导体物理)。
考试科目2(二选一):
① 矩阵论;
② 专业数学。
(2)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内容包括:
① 专业外语;
② 专业知识;
③ 综合素质和能力。
考核形式:
主要采取面试专家提问,并参考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PPT。
2.面试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专家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综合考核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如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相同,非定向就业生排于前。
(三)选拔录取
录取原则: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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