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份,学院审核盖章);详见附件1
2、学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2份,如复印件字迹清晰亦可,否则至少需一份原件);
3、就业单位开具并盖章、且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此材料是否需要请参见说明,如需要提供可参考附件3,原件2份);
4、学生信息采集表(1份);详见附件4
5、《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代偿申请汇总表》或者《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excel电子版);详见附件2
6、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必须提供助学贷款合同或还款协议(复印件1份)。
2016年江南大学申报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需要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