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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评定资助名额、标准

2016年关于做好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资助名额、标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2 01:35:00 解决时间:2018-09-18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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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助名额、标准:

资助名额共20名,每生每年1500元/人。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9-18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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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助名额、标准:资助名额共20名,每生每年1500元/人。(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评定助学金的评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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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评定评定范围与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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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额分配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定期困难补助名额由学校统一下达;学生学费减免不分配名额,依据《江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条例(2016年修订)》(江大校办[2016]31号)文件精神和学生申请情况审批。(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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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评定评定条件
三、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新生无成绩要求,老生要求上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4、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节俭,是本年度被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5-2016年江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校内各项资助评定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1、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获奖记录记入学生学籍档案。2、同一学年内,每位学生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与国家助学金兼得,但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3、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江大校办[2016]29号),当学年各个类别的单项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兼得,(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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