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2016年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监督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