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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南大学“电装助学金”评定评定条件

2016年关于做好江南大学“电装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评定条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1 13:42:00 解决时间:2018-09-16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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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

3、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新生不做成绩要求;老生必须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名列班级前50%,GPA成绩不低于2.5;

4、需为学校今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5、能积极参加电装公司在我校开展的一些交流活动,并有意在电装下属的各公司实习或者就业。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9-16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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