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统一制定,外国语成绩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划定,业务课成绩分数线划定60分为合格;各学科可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的比例不高于3:1,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小组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明确的复试方案,确定复试内容、办法以及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包括面试成绩、科研工作成绩和考生综合能力评定的办法;复试方式和成绩评定办法要在复试前向全体考生公布,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成绩和评语,并保存好所有复试材料及原始记录备查。
3.复试主要根据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选拔方式和内容,在注重对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能力考核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并应着意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
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应加强复试环节,对其复试的内容应更广泛、更具体。
复试小组需审核专家推荐信后并留存。
4.复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根据学科特点,也可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得少于半小时;复试成绩(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以100分记,以60分为合格标准。
为加强相互监督、增加打分的透明度,提倡在面试时实行现场亮分制;不能现场亮分的可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各复试小组应安排2人专门负责现场考生成绩的统计、登录工作,并保存好所有录音录像及复试工作的原始记录资料。
5.思想政治考核及政审结论以合格、不合格记。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7.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注明地点和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按规定时间在济南大学研招网后台填报,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布。
8.复试过程中要规范,做好试题保密,并做好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2016年济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