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政策规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广东省教育厅2012年2月11日以粤教基〔2012〕1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每班配备3名教师)。教师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需要取得保育员资格证。
2016年江门市现代职业培训学校下半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考前辅导班考试安排和资质证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