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专业
1、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专业成绩为福建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
(1)美术类专业: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
环境设计(闽台合作项目):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
环境设计(闽台合作项目):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2)音乐类专业:
音乐学:录取时从文化成绩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专业成绩高出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线15%的考生中,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音乐学:录取时从文化成绩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专业成绩高出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线15%的考生中,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3)如遇排序成绩相同,艺术(文)考生按照文化成绩、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数学、理综、语文、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2、面向福建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
(1)美术类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如遇排序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专业间不设级差。
3、对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育类专业分统招和单招两类。
面向福建省的体育类统招专业文理兼招,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体育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单招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执行。
面向福建省的体育类统招专业文理兼招,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体育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单招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执行。
2016年集美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