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報名
1.報名資格
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相當於中學六年級)並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方可報名:
①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②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③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④華僑考生必須是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且近四年(截至報名時間結束止)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出國留學和因公出國工作不能視為定居)。報名時考生本人須持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取得在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公證書或認證書(中文或英文)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參加報名。華僑考生須在上海、福建或廣州報考點報名考試,北京和港澳地區報考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考。
考生所持證件必須在有效期限之內。
2.報名時間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中規定的報名時間為准。一般為每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
3.報名地點
北京: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北京市海澱區志新東路9號,郵遞區號:100083,電話:(010)82837212)。
上海: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欽州南路500號,郵遞區號:200235,電話:(021)64946010,(021)64511200)。
福建: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遞區號:350003,電話:(0591)86215678,傳真:(0591)87841550);
②福建省廈門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廈門市火炬二路269號,郵遞區號:361006,電話:(0592)5703107,傳真(0592)5703106)。
廣州:暨南大學華文學院(廣州市天河區廣園東瘦狗嶺路377號,郵遞區號:510610,電話(020)87205925,傳真:(020)87206598)。
香港:
①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新蒲崗辦事處(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電話:36288787/36288711)
②中國旅行社下列各區分社
灣仔分社:香港軒尼詩道138號修頓中心地下1號(電話:2832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華道196-202號嘉富大廈地下(電話:25650370)
旺角分社:九龍旺角洗衣街62-72號得寶大廈2樓(電話:29987888)
尖沙咀分社:九龍尖沙咀彌敦道27-33號良士大廈1字樓(電話:23157171)
將軍澳分社:九龍將軍澳東港城商場二樓209號鋪(電話:26286118)
觀塘分社:九龍觀塘牛頭角道300-302號裕民中心商場地下(電話:23438243)
荃灣分社:新界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189號地下(電話:24991433)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號(電話:2475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連城廣場七樓717-718號鋪(電話:26927773)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寶湖道3號寶湖花園商場223號鋪(電話:26572883)
屯門分社:新界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號嘉華大廈1/FA鋪(電話:26188188)
③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04-05室,電話:28936355)
④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德輔道中272-284號興業商業中心2305室,電話:25424811)
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電話:(853)28563033)
各報名地點備有《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考生可徑往索購。
4.報名方式
聯合招生報名採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下稱聯招辦)網站(網址:http://www.***.cn)進行預報名。
預報名時,考生需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資訊(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報考地點、報考科類、報考學校等)。預報名後,考生需記住自己的密碼,並按規定時間到有關報名地點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親自前往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的考生,經報名點同意後,可以委託親屬代為正式報名,代報者憑考生身份證件、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考生電子相片檔以及其他報名資料到報名點現場辦理相關手續,而且每個代報者只能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時,考生或代報者須繳本人高中畢業證書副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由就讀學校開具學歷證明)、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正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報到時補繳高中畢業證書及後一學期的成績單)、身份證件副本(以上資料同時帶備正本用以核對,其中學歷證明和成績單要收取正本,一經報名,所有收取的報名資料一律不再退還),並繳付報名考試費人民幣550元(在香港、澳門各報名地點報名繳付港幣550元)。持外國畢業證書(學歷證明)和成績單的考生,須將證書(證明)和成績單翻譯成中文並作公證。報名後因未能通過公安部門身份驗證而不准考試者或未參加考試者,恕不退還報名考試費。
(二)填報志願
1、考生可選擇填報集美大學(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四個專業志願。
2、考生也可根據情況,填報集美大學的預科班。
(三)考試
1、考試科目
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
理工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分。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
2、考試時間
以當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中規定的報名時間為准,一般為每年的5月下旬。
3、考試地點
廣州 由聯合招生辦公室安排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廈門 由廈門市考試中心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澳門 由澳門中華教育會安排
(四)錄取
7月上旬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行網上錄取。我校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新生。被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且考試合格後可升入本科專業學習。
2016年集美大學港澳臺僑本科招生簡章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招生辦法(面向港澳臺僑學生)类似问题答案